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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高嘉瑜受訪。(照片:高嘉瑜辦公室提供) |
中評社台北10月6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2021年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林男原本只需服刑14天就能恢復自由;但因緩刑被撤銷,且檢方不同意林秉樞易科罰金,林6日要入獄執行2年2個月再加17天。高嘉瑜今日受訪時眼眶泛淚表示,這都是林秉樞自己造成的,讓他得到這樣的教訓,相信是老天爺給我的使命,不能讓他再傷害這些較為單純的女性,天理昭彰。
林秉樞暴打時任女友的綠委高嘉瑜被判2年10月,其中2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約新台幣78萬元,傷害罪部分折抵羈押期日後可望用入監17天結案。不過,案情今天直轉急下,林秉樞今天一早低調到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入獄,當場向檢方聲請易科罰金,但檢方開庭後駁回聲請,直接送他去坐牢。依規定,林秉樞若不服,可向法院聲明異議。
針對檢察官否決林秉樞易科罰金一事,高嘉瑜辦公室今日下午也發出新聞稿回應表示,於本案發生以前,林秉樞就因威脅殺害單親老師前女友和她的小孩而受緩刑判決。該案中林秉樞手機裡的各種傷害多名女性資訊,早就足以達到使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知悉犯罪得主動偵辦”規定進行另案偵辦,但非常遺憾的是,當時的司法發現那些手機裡的內容,選擇了忽略。直到後來2021的事情發生,才有檢察官基於正義感,主動偵辦該案件,回頭補充那位單親女老師的案件。如果司法能在第一次案件發生後沒草草了事,也許就不會有後面更多的悲劇。
高嘉瑜強調:如果是我一個人的事,我不會如此義憤填膺。但2021年案件爆發後,週刊、檢警都可以證實,女性受害人超過十位以上,其中甚至包括兩位女律師、一位法學教授等對法專精的高知識分子;但在案發後,仍沒人願意站出來承受如此壓力。所以我認為本案不是我個人的事,而是實在有太多人被傷害,且需要我,也衹有我,站出來為大家處理。
高嘉瑜並指出,在本次司法過程中,林秉樞用盡各種方法狡詞閃避,甚至用各種手段企圖逃避應負的法律責任,除了可以證明林秉樞在事後不僅毫無悔意,同時也是對我、以及其他受害者造成更多的傷害。
因此高嘉瑜認為,今天檢察官做出撤銷緩刑及否決易科罰金的決定,是因檢察官考量林秉樞惡性不改,且依法律規定,所做出的裁決。依刑法規定,緩刑期間故意再為刑事犯罪,本就該撤銷緩刑,所以林秉樞今天是因自己的所做所為而受到法律的懲罰,撤銷及刑期不能易科罰金,都是正確的法律處遇。反過來說,如果司法今天不對林秉樞撤銷緩刑,才是法律被轉彎、才是司法被扭曲。所以我贊同,今天的法律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