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記者27日獲悉,財政部、外交部印發了《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規定省部級人員可以乘坐飛機頭等艙,廳局級及以下人員住宿應安排標準間。新辦法將於明年1月20日實施。
京華時報訊,《辦法》規定,出訪團組實行計劃審批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報批制度,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因公臨時出國應當堅持因事定人的原則,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的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總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預算硬約束,在核定的年度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地安排因公臨時出國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組;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辦法》還規定,出訪團組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互贈禮品或紀念品。
因公臨時出國經費包括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夥食費、公雜費和其他費用。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台灣地區的,適用本辦法。
>>國際旅費
省部級可以坐頭等艙
出國人員應當優先選擇由我國航空公司運營的國際航線,由於航班銜接等原因確需選擇外國航空公司航線的,應當事先報經單位外事和財務部門審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繞道旅行,或以過境名義變相增加出訪國家和時間。按照經濟適用的原則,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選擇優惠票價,並盡可能購買往返機票。出國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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