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一名民警有兩個名字,一個在公安局上班時用,一個用來在外經商。這名楊凌民警目前已被停職調查。
《華商報》報道,“就是看他的民警身份,才提前三年預交了60多萬元的房租。”昨日下午,楊凌的萬先生說,2009年他與“黃科昌”認識,“當時他的身份是天成商場總經理,還有一個身份是楊凌示範區公安局民警,也正是這一身份,在天成商場門面房還沒開建的情況下,2010年1月我和另外3人與其簽訂了門面房租賃合同,並將租金轉入其名下賬戶。”萬先生說,合同寫明每間門面房每年3.6萬元的租賃費,合同期限9年,其間不漲房租。“今年10月商場建成,有人將房租出到8.5萬元一間,‘黃科昌’竟毀約,將房子轉租。”
記者在房屋租賃上看到,內容確如萬先生所說,甲方是“寶雞鳳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萬先生解釋,天成商場都是“黃科昌”開發的。昨日,經記者調查,“黃科昌”確是楊凌示範區公安局一看守所民警,但據看守所民警介紹,“黃科昌”常年請病假並不在崗。
公安局的人都知道他叫“黃科昌”,卻不知道他在外還有一個名字叫“黃明維”,經工商部門證實,他正是用“黃明維”這個名字出資600餘萬,入股其妻楊某註冊的“楊凌天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萬先生提供的三張天成商場門面房租金收款收據上,一張蓋著“寶雞鳳鳴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財務專用章,兩張蓋著“楊凌天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
已立案查處 停止民警職務
“民警黃科昌在擔任民警職務期間,在外經商事實已經確認,目前對其做出了停止執行民警職務的處分,接受進一步調查。”昨日,楊凌示範區公安局紀委書記權小虎表示,雖然“黃科昌”在今年1月已將其名下股份全部轉移到女兒名下,但之前入股經商辦企業事實已確認,待調查結束後將按規定嚴厲查處。
對於“黃科昌”有兩個名字,權小虎表示,經調查,“黃科昌”是其之前的名字,2007年12月其在派出所改了名字,經核實“黃科昌”和“黃明維”兩個身份證號相同,並不存在兩個身份證的說法。
對於其在外經商用“黃明維”一名,公安局並不知情,權小虎稱,“黃科昌”可以說是其曾用名,可能改名後原來身份證未交回還在用,局裡並沒有發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