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1日電/老公得了重病,老婆卻在這時候提出離婚,這樣的要求合法麼?近日,市民李先生將堂弟的遭遇發至“民間糾紛大觀”微博,希望通過該微博的律師交流平台獲得專業指導。
對此,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竹永海表示,雖然很多人認為這位妻子不通情理,但該情況不屬於法律禁止離婚的情形。
去年底,李先生在該微博私信咨詢稱,其堂弟10月份被查出患有急性白血病,目前在治療,治療期間堂弟發現老婆不照顧孩子,只知道網聊、玩手機。下班後,堂弟媳經常借各種理由外出,甚至夜不歸宿。後來,堂弟一氣之下動手打了老婆一巴掌。第二天,堂弟媳提出離婚(目前雙方已協議離婚)。現在堂弟媳想要堂弟名下的房子(房子是婚前堂弟購買的),女方提出這種要求合理嗎?法律允許重病期間女方提出離婚嗎?
竹永海律師認為,關於房子,女方是無權要求的。因為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僅限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所以女方要求分割男方名下的房子無法律依據。同時法律上只規定了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和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限制。而如當事人這種情況,不屬於法律規定的禁止對方提出離婚的情形。
(來源:《武漢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