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琴說,她在與紀玉華交往期間,紀玉華將她以“妻子”的身份帶回老家探親,並以“兒媳”的身份為紀母送葬。而且,在租房同居期間,紀玉華還向房東及租房中介公司工作人員表明兩人是夫妻關係。小琴認為,這些證據表明兩人曾以夫妻名義生活,可以追究紀玉華的”重婚“的刑事責任。
此外,面於網絡上有關她及家人曾經索要巨額賠償的質疑,小琴說“他自願給我們的45萬元至今一分錢都沒有動。我可以還給他,我的要求是,第一,他要負法律責任,第二,他要對我們的孩子承擔父親的責任。”
重慶九龍坡區人民法院的法官確認案件已經立案,法院下一步將通知被告人,按照訴訟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案件。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