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考增加綜合素質內容
目前,本市教師資格證考試主要包括由市教委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及普通話水平測試。改革後的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主要考綜合素質、教學知識與能力、學科知識與能力3項內容,其中幼兒園和小學教師只需考前兩項。綜合素質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情境模擬等方式,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等教學基本技能。
據了解,教師資格證考試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布統一考試標準、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時間。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筆試和面試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