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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女大學生入職制藥公司後精神行為異常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09 15:36:45


 
  公司:員工情況與工作無關

  記者了解到,廣州德芮可制藥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藥品制劑技術研究開發為主的現代藥品專業科技公司。該公司招聘信息顯示,公司每周五天工作制(雙休),工作時間為8:30A M到17:30PM,生產視工作情況安排加班。

  昨日,小潘的同事兼舍友小蘭(化名)表示,她們是同在一個實驗室上班,每天的工作就是用制藥的試劑做各種試驗。小潘的哥哥稱,妹妹需要每天做定量的實驗,如果當天做不完就要自行加班或者累計到第二天。

  昨日下午,該公司人事部門等負責人稱,公司拒絕接受媒體採訪。一名負責人表示,小潘的情況跟公司無關,公司一切上班工作都是正常,在小潘工作期間,也購買了社保。該公司辦公室另一負責人也表示,小潘出現了這樣的情況,公司也不想看到,如今小潘出現這樣的行為,不再適合在公司工作,同時也擔心對其他同事造成影響和傷害。

  昨日下午,南海區人社局裡水分局回應稱,早上已接到小潘家屬投訴,中午就已經對此事立案,並指定協調員跟進調查中。至於事情詳情,至今未有結果。

  律師說法

  即使為精神疾病,不允許單方解聘

  對此,廣東粵廣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揚稱,一方面,在員工未作醫療鑒定前,公司不能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這是不合法的。“即使工人不適合該崗位,也應該調離其適應的崗位工作,哪怕最後都不適應,也應該與員工協商解決。勞動合同法不允許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面,若員工最終醫療鑒定為精神病患者,公司更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張律師分析,員工確定為一位病人,尤其是精神病患者,法律是不允許公司單方來解除勞動合同的,“這期間病人有一個醫療期需要治療,需要社保,法律規定在這期間,公司不能解除合同。”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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