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學校疏於管理 應承擔一定責任
昨天,揚子晚報記者就此事採訪了江蘇朗華律師事務所饒奮斌律師。饒律師認為,該事件事實上是教育問題、社會問題等多種問題的綜合體,但是學校確實存在疏於管理、教育不當的責任。那麼,對於出手傷人的初三學生盧某,饒律師認為,盧某未滿16周歲,從法律角度上構不成犯罪。雖然他做錯事情了,但是後期對他的家庭教育和本人的心理輔導不應該被忽視。記者從浦口警方獲悉,當地警方已介入調查,並已約請相關當事人至派出所進行問話,同時尋訪周圍的目擊證人,搜尋並固定證據,目前還沒有最終的定性與處理結果。
(來源:《揚子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