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
“兩免一補”經費將“錢隨人走”
昨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兩免一補”經費可攜帶,可看作是“教育經費可攜帶”改革的第一步。所謂“兩免一補”是指國家全面免除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學生的學雜費,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的一項資助政策。享受“兩免一補”政策學生的上述經費由國家和地方財政分擔。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兩免一補”經費隨學生流動可攜帶,意味著“兩免一補”經費將不再根據學生戶籍地而是根據學籍地撥付,“錢隨人走”,有望進一步促進教育公平。
我國基礎教育目前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教育經費撥付具有以學生戶籍為准的屬地性質。學生一旦離開戶籍所在地,教育經費並不能做到“錢隨人走”。在推進新型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的進程中,這樣的制度安排使隨遷子女不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基礎教育研究室主任汪明曾撰文指出,目前隨遷子女的教育經費主要由流入地政府承擔,對於接收隨遷子女數量較大的地區而言,經費壓力非常之大,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流入地政府解決隨遷子女就學的積極性。
去年年底召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曾傳出消息,今年起財政部將以學籍信息管理為基礎,探索建立教育經費可攜帶支持機制,以解決外來務工人員子女異地就學問題。這讓外界有了樂觀積極的期待。
“教育經費可攜帶”實現“錢隨人走”,被認為是有助化解隨遷子女異地就學經費困局的重要改革。
從2006年起,國家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來自財政部的數據顯示,2006年至2014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約5929億元。另外,2008年起,國家又啟動實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2008年至2014年,中央財政為此共安排城市義務教育補助資金約567億元。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