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沒有翻供
有媒體報道,李某某當庭翻供。這一說法也被知情人否認,據稱,李某某一審說自己當時睡覺沒有犯罪行為。在二審中,李某某堅持一審的說法。但辯護人發現其母親和他有通話記錄,李某某承認曾經到樓道裡接聽過夢鴿的電話,這個供述與一審並不矛盾。
辯護人認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在法庭上,李某某的辯護律師張起淮做的是“存疑之辯”,李肖霖律師做的是“無罪辯護”。
首先,辯護律師認為,公訴機關的主要定罪依據是證人證言,而這些證言有多處矛盾。僅被害人的陳述就有一百多處矛盾。
第二,被害人主動追隨李某某一行長達七個小時,又有談價格和收錢的行為。不能排除該案的性質是“嫖娼”。
第三,被害人身上的傷是在兩天以後鑒定的,目前沒有精液痕跡的鑒定。不足以證明案發時有毆打和性關係發生。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