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今天下午15點37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發微博稱正式受理李敖之女李文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目前該案已移送執行庭執行。
新浪娛樂報道,此前,由於李敖之女李文拖欠支付租金,而且擅自變賣、損壞申請人財產,房主馬某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於2014年4月25日作出裁決,裁決李文將租住房屋退還馬薇,並向馬薇支付每月租金、滯納金,李文承擔居住期間的租賃房屋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和網絡費等雜費;同時裁決馬薇承擔李文誤工損失費及其應承擔的反請求仲裁費。
仲裁書生效後因李文未履行仲裁裁決,馬某還向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並請求對李文限制出境。但近期由於房主馬薇也一直未履行仲裁裁決,又由李文向三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