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明,郭美美嗜賭成性,先後60餘次往返澳門、香港及周邊國家賭博。2012年底,郭美美在澳門賭場認識了一名職業德州撲克賭徒康某某(中文譯名,外籍),很快發展為情人關係並在北京同居。2013年2月,郭美美與康某某策劃在北京開設賭場,由其生活助理呂某某出面,在朝陽區北京公館西塔樓以月租1.9萬元的價格租下一套房屋用於設賭。隨後,郭美美及康某某購置了賭桌、籌碼、POS機。
“第一次組牌局時,他的外籍男朋友跟一個中國合夥人開了一場,郭美美只賺了7萬多。她覺得少,說‘還是女人當家,下次我自己組牌局’。”呂某某說。
此後,郭美美每次都是自己聘請專業發牌手,找專人負責賭資結算,並打電話或發微信邀請“朋友”上門賭博,她本人抽取3%至5%的返點作為“水錢”。
警方初步核實,郭美美開設賭局的每場賭資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她個人通過“抽水”非法牟利數十萬元。
北京賭徒朱某就是郭美美的“朋友”之一。儘管此前僅有一面之緣,郭美美卻如同老熟人一樣,熱情地邀請朱某參加她組織的牌局。
“她從晚上8點多一直到夜裡1點多,不停打電話邀請我以牌會友,說兩人再見見面。她還說這邊有許多朋友,都是有實力、有名望的人。”朱某供述。
在郭美美的力邀下,朱某在凌晨1點多找到了這個賭局。雖然朱某一再說沒帶錢也沒帶卡,郭美美仍然主動為他提供了籌碼,僅兩個多小時,朱某輸掉了40萬元。
“我說不玩了,大家就都停下來,都不玩了。我說改天給你錢,她說不行,現在就要給錢,那個外國人(康某某)把我的包奪過去,往地上一倒,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了,氣勢汹汹的。郭美美也是惡狠狠的,拿起電話感覺要從外面叫人,好像是社會人。”朱某至今心有餘悸。
當天,朱某被郭美美等人控制到天亮。直到寫下了一張40萬元的欠條,在郭美美的助理“陪同”下回單位取錢後,朱某方才脫身。此後,郭美美多次指使呂某某找朱某追債,揚言不還錢就封朱某的單位。截至被拘留前,朱某某已先後還郭美美所欠賭資31萬元。
“我感覺她特別惡,不擇手段,以賭博的名義在詐騙,這個虧對我人生中是一個非常慘痛的教訓。”朱某說,“我覺得北京公安機關的處理是對的,清除的很及時,要不然還有更多的人要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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