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成都市民江女士今年2月向銀行卡裡存了1萬塊錢,可沒想到,卻誤存入了已過世的母親的卡上。她幾乎磨破了嘴,跑斷了腿,可還是沒能把錢取出來。
“我不知道這張銀行卡的密碼,向銀行說明經過,但是銀行說‘這筆錢算遺產’,讓我出具公證機構的證明,才能將錢取出來。”隨後,她到幾家公證處咨詢,但都被告知必須要辦理繼承權公證。江女士還有6個兄妹,必須要他們同意放棄繼承,並要到公證處現場簽字確認,這筆錢才能被江女士繼承。而她的兄妹分散在各地,來現場辦理公證難度很大。
無奈之下,江女士來到了成都公證處,公證員經過調查核實後,啟動了“小額銀行存款繼承公證”簡易程序。針對江女士六兄妹無法來到公證現場的具體實情,讓其兄妹每人寫一份《放棄遺產繼承說明書》,並到本人所在的工作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蓋章,最後再將蓋章後的《放棄遺產繼承說明書》快遞到成都。8月28日,江女士拿到公證處出具的《遺產繼承公證書》到銀行,終於取出了這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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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電話語音、手機短信要作為訴訟證據,法院不予采信怎麼辦?這些都可以通過公證解決。8月28日是《公證法》頒布實施9周年紀念日,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區工作人員和市民代表在成都公證處開展的開放日活動現場,親身體驗了公證辦理的工作流程。
電話錄音、網頁截屏、電子郵件、網上聊天記錄、電子合同,市民或企業都可以在公證處辦理相關的證據保全公證,成為具備法律效力的呈堂證供。成都市公證處證據保全部部長高恒建議,市民可通過公證郵服務,系統將實時留存郵件原始文件,便於公證機構直接調取原始電子數據,當事人有舉證需求時,到公證處憑身份證及郵箱所有權證明,就能立即出具公證書。
(來源:《華西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