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0日電/鄭州一女子患腸病後,病變部分被醫生實施了全結腸切除術,術後患者病情惡化。術後檢查中,醫生又背著病人及家屬,擅自對患者實施了“全小腸切除術”,後患者轉移多家醫院治療無果,在花去60多萬元醫療費後,在出院回家的路上死亡。家屬認為,是醫院的醫療過錯直接導致了患者死亡,向法院起訴醫院,9月9日,鄭州惠濟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判令涉事醫院賠償死者家屬各項損失70多萬元。
醫生擅做主,切除患者全小腸
據辦案法官介紹,2012年3月2日,原告方老漢的妻子王女士因腹痛,到鄭州惠濟區一醫院診療,醫院確診患者為“腸多發息肉綜合征”,就開了口服藥,讓其回家靜養。同年4月10日,因腹痛仍在持續,王女士再次來到這家醫院診療。
經醫院診斷,王女士的病情為“腸息肉綜合征、不完全性腸梗阻”,並記載此病有家族遺傳病史,所以惡變可能性大,需要對病變的結腸實施切除手術。同年4月18日,王女士在該院進行了全結腸切除術。術後,王腹腔及腸腔血性滲出明顯增多,還經常休克,在與家屬溝通後,醫院為患者進行了另外一項“剖腹探查術”。
此次手術中,醫生發現患者小腸早已壞死,在未告知家屬的情況下,醫院擅自給王女士進行了“全小腸切除術”,病歷中,也未附手術切除小腸標本的病理檢驗報告單。
當年4月28日,王女士出院,次日由於腹痛加劇,轉院至南京的醫院治療,被診斷為“家族性多發性息肉病”。2013年1月2日,王女士又回到鄭州的另一家醫院治療,被診斷出“肝轉移瘤”。出院後又轉至鄭州市第三家醫院治療,被診斷為“中分化腺癌並全身多發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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