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日子並不好過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聯合“喊話”,敦促外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2月1日前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罪行,自願回國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規定期限內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經濟犯罪嫌疑人往往攜巨款潛逃境外,他們在國外又是怎樣的生活狀態?是否過著紙醉金迷的生活?
“勸返不是在求他們,而是給他們一個自首的機會。”“獵狐2014”專項行動一線辦案人員郝言告訴記者,在他看來,絕大多數外逃人員日子並不好過。
郝言說:“前段時間抓到的一名騙了1億多元的犯罪嫌疑人,跑到國外語言不通,沒有自己的生活圈子,又怕被發現不敢與當地華人接觸,根本無法正常生活。”
“這些人在國內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到了國外只能打打零工,有個嫌疑人買了一堆黃瓜在家吃好幾天,被抓後說著說著就號啕大哭。”郝言介紹說,類似的情況不在少數。
犯罪嫌疑人被捕後,反而覺得踏實了。有一次從烏幹達押解一名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回國,偵查員們30多個小時沒合眼,犯罪嫌疑人卻呼呼大睡起來。
“勸返的目的是不戰而屈人之兵,用最便捷的方法,解決複雜的問題。”劉冬說,即便嫌疑人不自首,警方也有能力通過遣返、引渡、緝捕等手段將其抓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