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嵐與小梅都是貴州人。沈嵐是2009年來到台州黃岩打工,一年後小梅來到黃岩,在一家加油站工作。
2012年的7月,沈嵐去給摩托車加油,兩人聊了兩句,相互留了電話,從此開始交往。那年沈嵐26歲,小梅19歲。
兩人經常結伴出行,一起爬山,一起游玩。台州好些景點都留下了他倆歡快的笑聲。
2013年3月份,兩人一起回了趟老家,見了彼此的家長。沈嵐的父母看到小梅,滿意得直點頭,但是小梅的父母見了沈嵐,卻很不滿意,主要是嫌他窮。
隨後,倔強的小梅告訴父母:“不管沈嵐窮不窮,我都願意跟著他。”沈嵐說,聽到這話,他當場落下眼淚。
“我當時就在心裡發誓,既然小梅選擇我,那麼我永遠也不會放棄她。”沈嵐說。
兩人回到黃岩,住在一起,省下一筆房租。住的地方離小梅工作的地方有些遠,沈嵐省吃儉用給她買了輛電瓶車。
沈嵐上晚班,白天睡覺,小梅則是上白班。小梅每天中午都要趕回租住的房子,給沈嵐帶飯,兩個人一起吃飯、聊天。
每月只有兩天,兩個人同時休息,常常是甜甜蜜蜜結伴出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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