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將紀檢體制改革單列,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布局之中。其後,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設的六個專項小組中,專設有“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小組”,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常務副書記趙洪祝及中紀委副書記陳文清分別擔任正副組長。此次公布的《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及向中辦、國辦等7家單位派駐紀檢組,就是該專項小組的重要成果。
大公網刊發馬浩亮署名文章稱,這7家單位都是在黨政體係中具有重要影響的“實權”機構,直接服務於中央最高層,在權力運行中居於中樞地位,通過設立派駐紀檢機構對其加強監督,具有重要意義,也將起到引領作用。
按照《意見》的部署,派駐機構監督執紀問責的重點對象是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和司局級幹部。派駐機構經中紀委批準,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負責調查駐在部門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省級垂管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和司局級幹部的案件,必要時可以直接調查處級及以下幹部的案件。駐在部門機關紀委主要負責查處本部門處級幹部案件。
這意味著中紀委的辦案體係形成了三級分工又合作的格局。以目前中央部委里的頭號腐敗重災區國家發改委為例,類似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劉鐵男,就屬於“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範疇,由中紀委直接查辦,但中紀委駐發改委紀檢組負責初步核實問題線索並“參與調查”。
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原司長陳斌、價格司原司長曹長慶、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原司長張東生等中層司局級幹部的違紀案件,就由中紀委駐發改委紀檢組負責查辦。像原發改委基礎產業司綜合處處長匡新,則由發改委機關紀委來負責查辦。
當然,對於匡新案這種雖然級別不高、但影響重大的案件,必要時也可由中紀委駐發改委紀檢組直接調查。
通俗來說,中紀委負責“打虎”,查辦部級高官;派駐紀檢組負責司局級中層官員;各部委內設的機關紀委負責“拍蠅”,查辦處級以下官員。但紀檢組處於承上啟下的關鍵位置,對上,可以參與調查部級高官;對下,可以直接調查處級小官。
這種三級分工的格局,令在查辦案件方面的工作體係更為清晰和明確,因此力度也將更大,聚焦將更精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