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對17歲的洋縣女孩向義英來說,或許她已經後悔去年那場交通事故後,為男友頂罪的做法。這為她換來了10個月的刑期和44萬的對外賠償。出獄後,她開始為自己申冤。如今,男友因涉嫌交通肇事已被刑拘。
入獄
女孩被判10個月 賠44萬
生於1997年的向義英,是洋縣磨子橋鎮人。她的男友葉紅利,是生於1995年的洋縣槐樹關鎮人。葉紅利的父親是槐樹關鎮雙廟村村主任。
2013年10月23日晚,時年16歲的向義英和時年18歲的葉紅利騎著電動車在洋縣縣城文明西路向西行駛到西關轉盤附近,撞倒時年50歲的女子唐某,兩天後,唐某死亡。
2013年10月26日,向義英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刑拘。17天後,她被依法逮捕,羈押在漢中市漢台區看守所。2014年4月21日,洋縣人民法院判決向義英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向死者家人賠付共計441645.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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