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當晚9點,辨認工作才結束,王有志等四人被檢方開車送回醫院。
昨天上午,有檢察官過來向他們通報情況:“王文軍已經被批捕,王有志的傷情鑒定仍需到小店分局去做。”
此前,王有志的家人已經在小店區檢察院見到了一份針對王文軍的立案決定書,記者看到立案日期是:12月26日。
醫院搶救記錄顯示:臨床初步印象為“救前呼吸心跳驟停”
12月28日上午,大河報記者與王奎林一起,再次來到龍城派出所。他向值班人員說,想找回當晚被警察搜身後丟失的一個移動充電器。
“那是我媽生前最後一次給我錢讓我買手機時送的,那天晚上他們抓住我頭髮把我拉到廁所後,先是抽出了我的皮帶,脫掉了我的鞋子,然後又搜走了我的新手機和口袋內所有的東西,十幾個人進來開始打我,因為我一直躺在地上抱著頭,所以好多打我的警察我都認不出來。”王奎林指著派出所內的兩個留置室向大河報記者說,“我關裡邊那一間,我爸關旁邊那一間,我媽剛開始在院裡躺著,後來被抬進來放在留置室門口的地上,他們想讓她靠墻上,可她靠不住,一扶就歪,一扶就歪,我爸拍著鐵門喊我‘你媽不中了’,可是沒人理。”
“我老婆被抬出去的時候是7點43分,我特意看了看留置室墻上的鐘表,我不知她當時是死是活,直到第二天凌晨再見時,她已經躺在醫院太平間的冰櫃裡了……”王有志說。
昨天上午,大河報記者來到120急救中心設在武警醫院的出診點。當天出診的雷英彪大夫沒上班,他在電話中說:“檢察官都調查過多少遍了,我再說一遍,我們急救車到龍城派出所時,病人的心電圖已經是條直線,呼吸心跳驟停,但警察要求我們搶救,並要我們出具一份病危通知書,然後又送到鄰近的榮軍醫院再次搶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