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有關部門:這是別墅嗎?
酒店方雖沒有明確出售意向,但國土資源部早在2003年就提出了“停止別墅類用地的土地供應”,此後10餘年,國家又數次下發“禁墅令”。五台山酒店的42棟別墅是如何通過規劃並拿到土地使用權的?
對於記者的疑惑,五台縣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股工作人員解釋道:“人家建的是個酒店,我們按照建設部門給我們的容積率、綠化率、限高等規劃條件批地,具體建成個什麼樣子,歸建設規劃部門管。”
由於五台山風景名勝區的建設項目選址與方案審查由山西省住建廳直接負責,《中國經濟周刊》隨後與該廳新聞中心進行了聯繫,但截至發稿,未獲回應。
“別墅一般都是指住宅吧!?我們的要求就是只能用於旅遊服務、經營接待,不能對外銷售。”五台山風景名勝區建設局副局長殷建樹說。雖然負有項目初審職責,但他有些拿不准這些單體建築能否叫別墅。
豐華龍主任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也矢口否認“別墅”一說,稱是酒店建設的“貴賓樓”,以後用來陳列展示書畫名家的作品。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指出,國家還沒有出台明確的別墅界定標準,只是有“獨門獨院、兩到三層、面積非常大、容積率非常低”這樣籠統的概念,所以有的項目就換名稱打擦邊球。他明確指出,是否屬於別墅,與使用性質無關。
即便當地國土與建設部門都在回避“別墅”這一名稱,但“別墅”似乎已得到一致認同。在記者查閱的官方批覆文件與項目設計圖中,這些單體建築的備案名稱為“貴賓樓”,而酒店的對外宣傳、新聞報道以及風景區政府部門的公文中,卻多次出現“別墅”、“別墅式建築”、“別墅式酒店”的概念。
兩年6個月,超建“仍在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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