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避孕套裝毒品藏在胃裡
該團夥涉案人員18名,戶籍涉及湖北、河北、山東、雲南、江西、河南、福建、湖南、安徽、浙江、廣西、廣東、重慶等13個省、市。這些人員均由主犯李某在深圳、雲南、武漢三地直接或間接操縱。
主犯李某,早期是一個運毒馬仔,經常從雲南坐飛機到武漢或鄭州,進行人體販毒。2013年,李某自己單幹時,也用此通道。李某建立起團夥後,每批貨使用運毒馬仔10人左右,採取“螞蟻搬家”模式,將毒品用人體販運到內地。
人體販毒,就是將毒品用塑料袋或避孕套包裝並嚴密包扎後,讓運毒人員吞食藏在胃裡,過兩三天後再排洩出來,或直接將毒品藏進人的肛門、陰道等其他體腔內。辦案民警向大河報記者介紹,人體藏毒每次可運輸毒品400餘克,最高的可達800餘克,毒品包裝隨時可能在體內破損,危及運毒人員的生命。
(來源:《大河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