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明說,像汕頭這次慘劇,親情的因素會讓人著急,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但從專業上來說,一個人掉下去之後,另外一個人下去施救,第一個人在那種情況下,見到什麼東西就會死死抱住不放,所以我們要求從後面接觸落水者,否則下去一個抱住一個,情況會變得原來越複雜,施救難度越來越大。
救生員下水前要充分了解水上、水下、水流的情況。水流多快?水深多深?從哪裡下水?岸上有沒有東西可以利用都要有考慮。“不脫衣服就往水裡面跳,絕對是不行的。”
李仲明曾經從水裡救起過兩個人。有一年他在培訓救生員時,對救生員做一個測試,結果他記得長得最高的學員在游泳池內游了十二三米就不行了,他下去直接施救,等將對方拖上水面時,自己也筋疲力盡,現場就給救生員們上了第一課。
對於類似汕頭溺亡事故這樣的情況,李仲明說,應該盡快看看岸上有沒有東西可以用,繩子、棍子、竹竿都是很好的救生器材。實在沒有,跳下水去救人用脫下來的衣服給對方抓住都要好過直接接觸對方。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