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史耀斌表示,由於中國GDP所占比重大,自然而然形成了這一結果,並非是中方刻意追求“一票否決權”。
財政部方面表示,隨著新成員的不斷加入,中方和其他創始成員的股份和投票權比例均將被逐步稀釋。因此,未來中國的投票權占總投票權的比重也可能會下降至25%以下。
行長如何產生?
域內成員提出人選 理事會決定
根據“亞投行協定”,亞投行設行長一名,從域內成員產生,由理事會通過公開、透明、擇優的程序,經超級多數投票通過選舉銀行行長。對於行長的產生機制,史耀斌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在完成章程談判、簽署章程之後,就會制定遴選行長和副行長的規則和具體方式,程序和規則一旦確定,任何一個域內成員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行長人選,“中方也將推選強有力的候選人來參加遴選”。
理事會是亞投行的最高決策機構,擁有亞投行的一切權力。按照協定,每個成員均應在理事會中有自己的代表,並應任命一名理事和一名副理事。
董事會應由12名成員組成,其中9名應由代表域內成員的理事選出,3名應由代表域外成員的理事選出。董事應是在經濟與金融事務方面具有較強專業能力的人士。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