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意見認為,好心人因施救造成損害承擔什麼責任,屬於民事基本制度,地方沒有這方面的創制權,最終考慮在不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前提下,在侵權責任法框架內規定:鼓勵具備醫療急救專業技能的個人在院前醫療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患者實施緊急現場救護;其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草案同時提出,患者及其家屬不得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的人惡意索賠,因惡意索賠侵害幫助人合法權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
如何避免救護車堵在路上?
救護車可使用應急車道;社會車輛因避讓違反交規可免罰
2012年,海淀區田村一起交通事故中,救護車想要把重傷患者拉到醫院,結果因為堵車,患者不幸去世。救護車路權如何保障?
劉振剛介紹,草案賦予執行任務的救護車多項通行保障權利,包括明確了相關部門視情況可採取必要的通行保障措施以保障救護車快速通行。
草案28條規定,救護車執行院前醫療急救任務,可以使用消防通道、應急車道;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可以在禁停區域或者路段臨時停車。
而為了消除社會車輛因避讓救護車而違反交規罰錢扣分的顧慮,草案中還規定,在行駛中應當主動避讓執行醫療急救任務的救護車,因避讓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免予行政處罰。
醫院拒接急救病人怎麼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