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強調,一要重在保護。編制實施文物保護規劃,對存在重大險情的文物及時開展搶救性保護,嚴防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推進珍貴文物保護修復工程,抓緊完善文物建築防火和古遺址、古墓葬等防盜防破壞設施。
二要強化管理和執法。健全文物登錄制度,建立國家文物資源數據庫。調查督辦重大文物違法案件和安全事故,嚴打盜竊、破壞文物等行為。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三要合理適度利用。將更多博物館納入財政支持的免費開放範圍。發揮文物資源在旅遊業中的重要作用,推動文博創意等產業發展。對社會力量自願投入資金保護、修繕市縣級不可移動文物的,可依法依規在不改變所有權的前提下,給予一定期限的使用權。
四要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文物保護經費投入,探索設立文物保護保險產品。鼓勵民間文物合法收藏,支持非國有博物館發展。針對彩塑壁畫、紙質文物、紡織品等保護實施一批重點科技示範工程。
五要大力培養文博、文物保護修復等人才。用廣博的文物資源滋養人文根脈、豐富群眾精神家園。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