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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香港5月12日電/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2016年1月18日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全文發布。在講話中,習近平指出,總的看我們的幹部隊伍素質不斷提高、結構明顯改善,但是一個突出問題是部分幹部存在一定程度的“為官不為”。十八大以來,總書記對此發出過哪些告誡,提出過哪些解決方法?黨建網微平台帶大家一起梳理。
一、“為官不為”的表現
1、“為官不為”主要有3種情況
綜合各方面反映,當前“為官不為”主要有3種情況: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為”,二是動力不足而“不想為”,三是擔當不足而“不敢為”。
——2016年1月18日習近平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
2、四大危險和“四風”問題
我們必須看到,面對世情、國情、黨情的深刻變化,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黨內脫離群眾的現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現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
——2013年6月18日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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