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明星代言虛假廣告須擔責 消費者可向其索賠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01 09:27:32


  中評社北京11月1日電/新消法首次把代言虛假廣告的責任進行了明確。消費者遭遇商家的侮辱誹謗、搜查身體,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可以向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名人明星、社會團體代言虛假廣告致損害,將承擔連帶責任。

  《新京報》報道,消費者遭遇商家的侮辱誹謗、搜查身體,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可以向其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名人明星、社會團體代言虛假廣告致損害,將承擔連帶責任。

  新消法首次把代言虛假廣告的責任進行了明確。國家工商總局消保局副局長黃建華說,商品的實際經營者、廣告公司、設計製作團隊、發布媒體、代言者,將來都要承擔連帶責任。尤其是眼下盛行的“明星代言”廣告,今後風險會不小。

  那麼,名人明星一旦代言虛假廣告,究竟承擔多大責任呢?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處長石宏表示,所謂“連帶責任”是不分主次的,如果消費者因假廣告受損害,可以要求代言人賠,也可以向經營者、發布者索賠,取決於消費者自己的選擇,也可以兩個都告。

  一些消費者逛商場、超市時,會被保安懷疑偷拿東西而要求搜身。新消法在懲罰性賠償中特別提到,經營者有侮辱誹謗、搜查身體、侵害人身自由等行為,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張進先對此表示,這些侵權行為必須是造成了受害人嚴重精神損害,帶來了嚴重精神痛苦,並產生明顯的後果,才能夠獲得精神損害賠償。而遭受一般的精神損害,即使得不到賠償,法院也可判令停止侵權、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