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後,潘亮繼續隱匿在京,還結了婚,4年後潘亮將33歲的“情人”賴某殺死在家中,因作案時正趕上賴某丈夫外出歸來,潘亮又將其殺害。
後潘亮被抓。在2008年6月至12月期間,潘亮還夥同他人盜竊了4輛面包車,價值共計10萬餘元。
警方當年未將凶手鎖定
目前的證據顯示,潘亮首次作案後,警方在現場發現了胡某家墻頭和梯子有被蹬踩的痕跡,顯示凶手應是翻墻從隔壁進入,但警方就是沒將住在隔壁、未成年的潘亮列入嫌疑人範圍。
當年案發後,警方根據胡某送檢的陰道拭子上的精斑,排除了10名犯罪嫌疑人。直到2011年潘亮在北京案發後,才發現陰道拭子上精斑來自潘亮的可能性大於99.999999%。
在此期間,潘亮每年都回老家一次,卻未接到過任何調查。
定州市公安局稱,因為2005年案發時,潘亮還未成年人,所以沒有進入警方的偵查範圍。近日,市一中院以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罪判處潘亮死刑。經最高法核准,潘亮被處極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