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不准:
1.不准進入異性宿舍;
2.未經家長同意不准在外住宿或留宿異性;
3.同學未經老師或家長同意,不准一男一女相對固定地成雙外出,不准男女生相對固定地成雙成對在食堂或校外快餐店就餐;
4.不准一男一女在偏僻的地方獨處;
5.除老師安排的教育教學活動外,男女生之間不准有挽手、勾肩搭背、擁抱、接吻等肢體接觸行為;
6.不准在假期或在校期間,約見異性網友在外留宿;
違反1到5項中的任何一項,校方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留校察看、勒令退學等處分;違反第6項的給予勒令退學處分。
(來源:《海峽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