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你在廣告上承諾,要給1000名流浪漢每人300美元,即一共30萬美元,但現在只捐了9萬元。剩下的700人的錢又如何兌現?
陳光標:錢我已經兌現了,我把給700人的錢給了另外兩家救助站,但他們不希望宣傳,所以我也尊重他們的意見。21萬美元,我確實兌現了,有收據為證。
華商報:那剩下的700人你準備什麼時候請他們吃飯呢?我聽你的助理說你打算再在美國辦幾場類似的宴會?
陳光標:宴會就不辦了,接下來我打算去非洲做慈善。具體時間還沒定,這是我下一步的計劃。
華商報:午宴前一天,你在紐約街頭給流浪漢發放現金,但有人拒絕了你的錢。
陳光標:這是媒體的誤報。有幾家媒體一直跟著我進行報道,在救助站門口,我看到一個背著包賣吹泡泡噴壺的小商販,我想買他的東西,幫幫他,我是鞠躬後雙手送了一百美元給他,我說我買你的東西,錢你就不用找了。翻譯也幫我翻譯給他了。但他一看到有這麼多人,這麼多鏡頭對著他,他可能以為城管來抓他,就嚇跑了。美國也有城管的。他並不是流浪漢,現場的媒體也是完全知道的。但後來還有媒體胡說八道,說我被流浪漢拒絕。
“我小學三年級就開始做慈善”
華商報:有媒體報道說,你從1998年開始做慈善。你有沒有算過,從開始做慈善到現在,你總共捐了多少錢?
陳光標:不是1998年,我從小學三年級就開始做慈善了。我小學三年級的暑假,在街上擺攤賣涼水,整個假期掙了4塊多錢,不光給自己交了學費,還給鄰居家沒錢上學的孩子交了學費,當時的學費是1塊多錢。到現在,我已捐了20億元的款物做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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