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得知記者想將槍支運送出國後,工作人員說,可是可以,不過價格會高一些,平時兩千多的,我們至少要收7200元,而且我們只送出境。“出境的都是分批送配件,然後在境外組裝。”
物流公司涉走私武器罪 30配件算1支槍,兩支入刑
在該案中,四川信遞聯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的老總張良也被列為被告。檢方指控,張良在明知是走私槍支配件的情況下,仍幫忙運輸,應當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張良為何參與到走私槍支配件中來呢?承辦檢察官說,張良之前和喬某等人並不認識,因一次打款錯誤,喬某結識了張良,進而得知其從事物流行業。熟識後,喬某聯繫到業務後,槍支配件就通過張良的物流公司走私到境外。據檢方統計,從去年5月開始,該貨運公司開始幫助三人走私槍支散件,共計896件。
“我國是禁止出售專用槍支及配件的,走私非軍用槍支兩支即可入刑。”該案檢察官說,30個配件散件折算為1支槍支。
回訪 公司運轉正常 經理稱老板已出國
檢方認為,該國際貨運代理公司幫助走私的行為已體現為單位行為,故構成單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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