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1993年,清華開始試行的人事改革制度中規定,講師、副教授在規定時間內學術成果不足以提高職稱,應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後來調整為“非升即轉”。
《新京報》報道,今年4月,清華大學決定不再續聘外文系講師方艶華後,收到了來自世界各地畢業生、共計50多封4萬餘字的請願書,希望將這位“因全身心投入課堂教學導致科研成果不足”的老師留在教學崗位。
目前,方艶華已與校方達成一致,轉崗為職員。然而,因“辭方事件”產生的“教學與科研孰重孰輕”的爭論仍在繼續發酵。
學校:9年未評職稱老師須離職
據清華大學學生刊物《清新時報》報道,今年4月初,37歲的外文系講師方艶華開始了3年一次的述職工作。答辯結束後,系內決定繼續聘任。
述職中,主管外文系教學工作的副主任張為民對方艶華的評語是:“教學效果優異,深受學生歡迎。獨特的英語寫作教學理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這也與學生請願書中對方艶華的評價相同。
但外文系將材料上報至校人事處進行最終核定後,方艶華因學校“就職9年未評職稱的老師必須離職”的規定,面臨“非升即走”。
這也是方艶華與學校此前簽訂合同中的條款。
除方艶華外,外文系另一名年紀較大的老師,及微積分助教閻浩等多名教師均因此制度離開教學崗位。
老師:重教學沒精力做科研
方艶華與閻浩的相同點是,兩人的教學質量均受到學生們的認可和稱讚,但兩人也都已數年未發表過學術論文。
“寫作課不能作為研究型(課程)去學。我不能上課說‘我教一下寫作的各種技巧,然後大家自己去練’吧?”方艶華描述自己的教學理念時稱,與其他院系不同,外文系承擔了較重的基礎教學任務,教師被分為教研系列和教學系列。針對專業寫作類課程,空對空地傳授宏觀理論收效甚微,教師只能通過一對一的溝通、作業修改促進學生進步。
專業寫作訓練不同於研究類課題,一線教學占用了方艶華絕大部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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