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30日電/前香港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續審,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供稱,郭炳湘因不滿環球貿易廣場(ICC)租務交易,曾向他發出恐嚇信件及作言語攻擊。
據香港《晴報》報道,新地副董事總經理雷霆昨日作供,辯方盤問時指,禮頓山六座兩個單位作為許仕仁出任顧問宿舍用,而郭炳湘與郭炳江就單位安排事宜持意見不合,雷表示不知道。辯方續指,03年郭炳湘與郭炳江因新鴻基業務意見不合,其後郭炳湘與其他董事局成員就ICC租予瑞信交易持不同意見,雷同意說法。
根據電郵文件顯示,郭炳湘不滿租予瑞信的決定,認為可有其他更好的交易,並在電郵中向雷及其同事作出攻擊,及後更向雷及律師行職員發恐嚇信,最後執行董事會議通過租予瑞信的交易。辯方續指,郭炳湘遂向律師及雷發投訴信,認為應由董事局通過。雷供稱,不和事件令他困擾,他指與瑞信長時間洽談,管理層均認為是值得交易,只有郭炳湘大力反對。
出租ICC予瑞信有分歧
及至08年1月6日,郭氏兄弟母親郭鄺肖卿向董事局發信,確定支持瑞信交易,指示毋須追究任何同事。翌日,郭炳湘透過律師向雷發信,要求提供更多瑞信租賃事宜資料。
同月17日,雷供稱忘記有否出席郭炳湘召開的董事局會議,但曾在會前或會後向管理層解釋與瑞信洽談的條件,形容當時氣氛十分差,最終通過瑞信的租約,而德意志銀行的租約亦於同年三月批出;雷認為郭炳湘的反對不合理。
另外,雷曾指示前下屬、新地旗下Signature Homes前董事總經理趙靖詩,以巿值租金租出禮頓山六座兩個單位,雷指曾簽訂與許有關租約,但沒留意日期,只留意租金。趙靖詩續作供指,05年6月24日許就租住禮頓山單位簽訂租約,翌日她與陳钜源及律師就許的租約事宜進行電話會議。趙指陳的地位等同郭氏三兄弟,她指以董事級高層參與租務細節事項並不常見。案件今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