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鑒定與醫療系統鑒定報告大不同
這兩份出自醫療系統的鑒定結果不能讓何先生信服。最終,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請第三方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鑒定。2014年3月27日,鑒定結果出來。記者昨日通過對比看到,第三份鑒定報告與前兩份出自醫療系統的鑒定報告大為不同。
中山大學法醫鑒定中心的鑒定結果顯示:醫方廣東省東莞市人民醫院診療行為的違反診療常規和不足之處與被鑒定人小旻死亡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原因力為主要因素,過錯參與度為80%。在該份報告的結尾處還出具了3名鑒定人員的實名簽字。
2014年5月7日,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何先生和袁女士對人民醫院的訴訟請求。同年6月13日,法院判決:人民醫院承擔80%的過錯責任,賠償何先生和袁女士564159.9元。何先生說,事後人民醫院並沒有上訴,一個月後,醫院把這筆錢賠給了他們。
何先生說,夫婦倆這兩年間,已經不知道流了多少次淚。出事的8天後,何先生就向莞城計生辦提出申請,希望再生育一個子女,可如今延長申請了3次,在醫院進行了2次人工受精,花了十幾萬元,因個人身體緣故,至今未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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