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順德區大良人社局方面表示,吳柏良的家屬曾找到過大良人社局,但沒有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立案。此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獲得賠償,但因為不能依據因工死亡而賠償,所以賠償金要少得多。
律師:不屬工傷死亡,但家屬可起訴
昨天下午,廣東省仲馬律師事務所的蔣小平律師表示,吳柏良在下班路上自殺不能算工傷,“即便是在上班時間和在公司裡,只要是自殺都不能算作因工傷死亡。”不過,家屬可以民事侵權為由將老板及公司告上法庭,至於是否被老板逼死而自殺,需要法院審理查明後進行判決。如果法院認定屬於民事侵權,將獲得人身損害的賠償。
(來源:《南方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