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請大家原諒我。”昨晚7時,成都商報記者在交警四分局見到了劉某,劉某右腳纏著紗布,穿著拖鞋,低著頭一個勁地道歉。劉某回憶,當天晚上她和朋友在金沙吃飯,不知道喝了多少酒,聚會結束後,她本來打電話叫了代駕,但是代駕遲遲未到,“後頭,我都不曉得我咋個把車開走的,也不曉得咋會撞上,更加記不得中間發生了啥子事,都是我第二天酒醒了,朋友把網上報道發給我,我才曉得我做了啥子傻事。”
據交警四分局民警鄭雲介紹,由於劉某屬於醉駕,且有妨礙警察執法情節,劉某將面臨罰款兩千元、吊銷駕照並且五年內不能重新申領等處罰。一旦案件偵辦清楚,劉某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據相關法條,她還可能面臨拘役六個月的嚴厲處罰。
(來源:《成都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