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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北京:查處私挖地下室行為發現難取證難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31 10:35:44


  中評社北京1月31日電/昨日,新京報記者從北京市嚴厲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打違辦)了解到,市打違辦已下發通知,加強對四合院和居住區內地下違建的查處力度,其中首次規定,相關部門在對違建當事人催告後,當事人拒不執行的,可強制對地下室回填。

  明確界定私挖地下室標準

  何種情況屬於擅自開挖地下室?此次下發的通知將給予明確界定,是指未經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的內容,在四合院、低密度住宅和城鎮居住區的樓間,大面積開挖超過1米深的基坑的行為。

  “一般來說,平房如果翻建、改建,打基礎也就是圍著墻體打一道溝,深度也就五六十厘米,如果你滿院子都挖了,而且深度超過1米,那肯定是在搞違建,擅自開挖地下室。”市打違辦相關負責人說。

  催告3日無效將強制回填

  此次下發的文件中,還首次將違建執法納入“代履行”的範圍,即如果發現擅自開挖地下室的行為,各區縣執法部門將立即進行制止,要求違建當事人恢復原樣。如果進行催告3日後,違建當事人拒不執行,相關單位可以強制執行。

  這位負責人透露,強制執行中,對已經私挖形成的地下室,將採用水泥或混凝土材料進行回填。回填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違建當事人承擔。

  此外,各區縣專項行動牽頭單位將向轄區內的公安機關書面移送違建當事人涉嫌犯罪的線索。同時,對於因私挖地下室案例導致被撤銷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市打違辦將向社會公告,並將違建當事人受處罰的情況通報其所屬單位,上傳至個人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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