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0日電/今日,高通宣布,公司因違反中國反壟斷法律,將被罰款9.75億美元。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盧延純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按照法律的規定,從處罰之日起十五日內,高通公司要把罰款上交中央財政。
盧延純還表示,罰款是實現糾正違法行為的一種必要的途徑和手段,但它不是個根本的目的。對這個案子的查處表明,我們國家高度重視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堅決反對任何濫用知識產權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除了罰款金額外,高通整改內容主要包括:
1、對在我國境內銷售的手機,由按照整機售價收取專利費改成按整機售價的65%收取專利許可費;
2、將向購買高通專利產品的中國企業提供專利清單,不再對過期專利收取許可費;
3、不再要求我國手機生產企業將專利進行免費反向許可;
4、在專利許可時,不再搭售非無線通信標準必要專利;
5、銷售基帶芯片時不再要求簽訂一切不合理的協議。
(來源:騰訊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