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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中評社 林艷攝) |
中評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 林艷)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今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出席發佈會並回答記者提問。
新華社、新華網記者提問說,現在社會上有一種說法,說“改革要上路,立法要讓路”,想請問一下,您對這個問題怎麼看,應該怎樣處理立法和改革的關係?
傅瑩回答說,目前在中國,法律應該說是一個最熱門的詞了。我們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樣一個重要階段,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承擔著重要的職責,要使我們的各項立法工作與改革的決策相銜接,要使我們的重大改革能夠於法有據。在中國這樣一個大國,推進改革,又要避免出現大的反覆,避免出現大的失誤,我們往往是需要去先行先試,需要去探索一些可以複制、可以推廣的經驗,在這個基礎上去制定法律,再全面地推廣,使我們的改革能夠有序地向前推進。
傅瑩續稱,2月底剛剛開過一次常委會,作了一個很重要的決定,就是要在大興區等33個地方暫停適用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這兩部法的一些相關規定,為什麼?就是要推進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這個改革是為了農業現代化、城鎮化的發展,為了讓農民的權益在改革的過程當中能夠得到更好的保障,當然這個改革也不是沒有底線的,底線就是要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在這個改革過程中,實踐證明可行的,將來就去修改法律,如果實踐證明不那麼可行的,不那麼好的,還可以重新恢復適用這些法律的規定。這樣的做法,比如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和其他一些地方的自貿試驗區也是採取了這樣的做法。所以我們講,我們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什麼是科學立法?科學立法就是要實事求是,不能拍腦袋做決策;民主立法就是要多聽方方面面的意見,多吸取社會智慧。本質上講,法律是對社會共識的凝結,所以我們制定的每一部法律都要切實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反映人民的利益,要跟上社會前進的步伐。
(後援記者:孫儀威 李仕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