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胡某為行騙化名“夏子青”,是打著央視書畫頻道編導的身份與鹿先生取得聯繫的,此後鹿先生要求胡某出具公函才可請李先生為其題字,後岳某又找人偽造公章,出具了假冒公函交給對方。
據岳某交代,每次詐騙的字畫到手後其便送往朝陽區的一家書畫廊變現,每幅字畫的價格賣出幾百至數千元不等的價格。
為立功檢舉單位涉黃
胡某的代理律師提出,胡某原本的工作是在本市某養生會館擔任大堂經理一職,在其被捕後主動檢舉養生會館有涉黃服務,有立功表現。此外,律師認為胡某系受他人指示,應屬從犯,希望法庭對胡某的量刑可以酌情減輕。
對此,公訴人表示不法行為是由二人共同實施的,具體過程均有胡某參與,在犯罪中胡某起到主要作用,因此檢方對胡某系從犯的辯解並不認同。
昨天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