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處罰合理嗎
多受黨政紀處分,專家稱“處罰溫柔”
此次通報的22名公職人員中,3人最終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他多是黨紀政紀處分。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楊東平稱,縱觀歷朝歷代,科考舞弊都是重罪,此次對於教育部門內部的涉事人員,僅進行了內部警告處理,黨內處分並不能代替法律處分,從處理情況上看,顯得有些“溫柔”。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稱,考試作弊行為現階段主要靠教育部第33號令進行規制,暫未規定觸犯刑律。現階段,處罰僅依靠行政規章來規制的情形下,多名公職人員僅依據黨內規章等受黨紀處分,“合理但明顯過輕。”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輝表示,對於教育系統中的人員,首先不應該進入到行政程序,更應該進入法律程序進行處罰。
楊東平指出,由於我國始終沒有考試法,導致在考試舞弊案件的處理上也處於於法無據的尷尬境地。教育部門也希望法制辦盡快制定考試法,但至今尚未得到落實,導致在高考舞弊問題的懲治上顯得有些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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