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7日電/對服務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手續不全的一次性明確告知群眾;對群眾辦理事項限時辦結,並提供進度查詢;盡可能開通微信、微博等載體,方便群眾預約申請;大力推進信息共享,讓群眾少跑腿……公安部近日出台《關於加強公安機關窗口單位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適應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求,從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手,進一步提升窗口單位管理服務水平,著力實現場所設置合理化、內部管 理制度化、辦事流程規範化、管理服務精細化、工作方法多樣化,努力把公安機關窗口單位打造成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眾滿意的窗口。
公安部要求,在各級公安機關的報警服務台、接待室、信訪辦、辦證大廳和派出所、交警隊、車管所等直接面向社會、接待服務群眾的窗口單位,要堅持以人為本、強化服務意識,始終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堅持問題導向、著力改進不足,努力以實際行動取信於民,不斷提升公安機關的公信力。堅持因地制宜、加強分類指導,注重制度規範、服務質量、能力素質等軟件建設,不斷提升窗口單位的作風形象。堅持優良傳承、銳意改革創新,把“面對面”與“鍵對鍵”有機結合起來,不斷提升窗口單位的服務效能。
公安部要求,要加強窗口單位服務設施建設,統一外觀標誌標識,合理劃分功能區域,完善基本服務設施,保持環境整潔有序。晝夜為群眾提供服務的窗口單位,應當設置明顯的指示燈箱或警示紅燈。設立警民聯繫箱、意見簿,並盡可能安裝服務評價器、錄音錄像電子監控設備等,方便群眾評價和監督。要加強窗口單位作風形象建設,強化教育管理,規範服務用語、行為舉止和警容風貌,確保告知準確,避免辦理差錯。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宗旨意識、法治意識,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自覺做到依法辦事、熱情服務,努力營造立足本職、無私奉獻、創先爭優、幹事創業的濃厚氛圍。
公安部強調,要加強窗口單位制度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接負責制、警務公開制和責任追究制,明確在接待群眾報警、求助、咨詢和辦證、辦事等工作中的首接責任,依法公開窗口單位的工作職責、辦事程序、收費標準等,加大問責追責力度,嚴肅追究違法違規人員和部門領導的責任。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提供辦事指南提示單,明確告知、指導群眾完備所有手續;對群眾仍有疑問或手續不全的,應當予以一次性明確告知;對群眾辦理的事項,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並向群眾提供辦理進度查詢渠道。建立健全預約辦理和上門服務制度、彈性工作制。盡可能開通微信、微博等載體,方便群眾提出預約申請;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到窗口單位辦理的,且根據法律規定必須由本人辦理的群眾,盡最大可能提供上門服務;除24小時服務窗口外,其他窗口單位應當視當日辦證、辦事群眾多寡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時間。
公安部強調,要深化窗口單位信息系統建設,積極整合內外資源,推進信息互聯共享,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搭建網上服務平台,開設網上派出所、車管所、警務室和博客、微博、微信等,大力推行網上受理、審批和辦公,努力讓群眾足不出戶就可理解辦理流程,打開電腦就能辦理事項,鼠標一點就能查詢辦理結果。建立網上監督系統,逐步在窗口單位設立“現場評警系統”,在互聯網開通“在線評警系統”,在公安網上加快建設“網上督察系統”,自覺接受公安機 關內部監督和群眾及社會各界的外部監督。
(來源:公安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