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 近日,北京市豐台區一銀行門口發搶奪案件,事主吳女士31萬元現金被搶。目前,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抓獲,起獲被搶贓款30.9萬餘元。警方提示廣大群衆,在去銀行等金融網點進行大量現金存取交易時,應加強自身防範意識,盡量駕車、結伴前往。
據事主吳女士介紹,其當日下午自己獨自一人駕駛電動自行車准備將當日的32萬元營業款存入銀行,其剛到銀行門口准備停車時,一男子突然衝出將其手中裝現金的黑色手提袋搶走,現場散落1萬元,共計被搶現金31萬元。
接案後,北京市公安局立即責成刑偵總隊牽頭網安總隊、豐台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組。經專案組成員抽絲剝繭、連續作戰開展案件偵破工作,確定了嫌疑人體貌衣著特征,市局指揮部第一時間將嫌疑人體貌特征信息發布全局電台通播,要求所有一綫警力全面開展對嫌疑人的發現查控工作。同時,綜合運用“大數據”科技手段開展深度研判分析,最終確定馬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逐步描畫出了馬某案後潛逃至本市房山區、河北省保定市、石家莊市三地的活動軌跡。對此,專案組立即部署精幹警力連夜前往石家莊市開展抓捕工作。
12月21日8時50分許,專案組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抓獲,當場起獲被搶贓款30.9萬餘元。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馬某對其在豐台區新發地市場附近一銀行門口實施搶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馬某交代,今年年初帶了十幾萬元來京做生意,但賠光了,想著搶一筆,把本錢“賺”回來。其發現新發地市場很多商戶會將當日的營業款存入銀行,於是其就在新發地市場附近的各大銀行門口和存取款機附近踩點和尋找作案目標。案發當日,其發現事主一個人騎電動自行車來到銀行門口,便將事主定為作案目標。待事主停車時,迅速衝出將事主手中的手提袋搶走,逃至隱蔽處清點共有31萬元。期間,僅吃喝花費了不到一千元,還沒來得及“揮霍”,便被專案組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馬某已被豐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至此,在專案組全體參戰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此案僅用36小時便成功告破。北京警方提示廣大群衆,在去銀行等金融網點進行大量現金存取交易時,應加強自身防範意識,盡量駕車、結伴前往。此外,各金融機構也應加強網點內外安全防控措施。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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