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3日電/近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其中未經審批設立機構並展業成為監管關注重點之一。
對於城商行和農商行而言,異地持牌機構意味著不用通過監管審批,不受到異地建立分支機構的限制,卻能開展各項業務。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這樣的機構不勝枚舉,名目也五花八門,資金運營中心、金融市場部甚至研發中心,都悉數在列。
北京金融街和上海陸家嘴
根據《關於進一步深化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的通知》,整治銀行業市場亂象工作要點之一為違法違規展業,其中包括未經審批設立機構並展業、違規開展存貸業務、違規開展票據業務、違規掩蓋或處置不良資產。
未經審批設立機構並展業包括,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網點,包括異地事業部、業務部、管理部、代表處、辦事處、業務中心、客戶中心、經營團隊等,並從事業務活動;村鎮銀行跨經營區域發放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不含轉貼現)業務;分支機構或專營機構超法定範圍開展業務;超範圍授權分支機構開展同業、票據業務等。
事實上,城商行和農商行有大量的未經批准設立的分支機構在上海、北京等地。某股份制銀行銀行金融市場部人士對記者表示,上海主要在恒生銀行大廈、環球金融中心、北京則主要在金融街的寫字樓中,規模比較小的也有隱藏在金融街附近的居民樓中,銀行間資金價格的波動,與這些隱匿者密不可分。
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則表示,這些機構的名目五花八門,資金運營中心、金融市場部甚至研發中心,但主要做的是同業、資金業務,所屬的部門與實際的業務不一定完全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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