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7日電/長江在湖北省境內第二大支流清江,全長423公里,流域面積達1.7萬平方公里,如何才能有效保護好流域的生態環境?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全票通過了《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條例》。條例中明確:制定清江流域發展“負面清單”。
“生態是清江流域最大的優勢,也是最寶貴的財富。清江流域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同時也是生態敏感區。”湖北省人大常委會法規工作室法規審批工作處處長鄭文金介紹,清江是湖北省乃至長江中下游重要的生態屏障。
條例中明確,湖北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水生態環境保護、國家產業發展等規劃和功能區劃要求,調整優化清江流域產業結構和布局,制定清江流域發展“負面清單”。“負面清單”的具體內容,應當包括岸線、河段、區域和產業等方面的禁止性規定,比如禁止在清江幹流和主要支流1公里範圍內新建化工園和化工項目,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後產能項目等。
同時,條例還規定,清江流域禁止新建納入發展“負面清單”的項目;已經建成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限期整治方案,予以改造、轉產、搬遷或者關閉。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