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陽玉萍(廣西南寧 學生)
5月18日晚18時許,武漢一名男大學生陳某騎自行車撞倒82歲的太婆,老人因手腕骨折需要住院,面對千元住院押金,他激動之下竟然持刀劫持了一位女醫生。(5月20日《武漢晚報》)
陳某在撞傷老人之後並沒有逃逸,而是選擇送其回家並送到醫院檢查。由此可見,陳某最初還是願意承擔責任、有責任心的人。但是最終卻演化成劫持醫生當人質,因涉嫌綁架而被刑事立案的結果,原因不為別的竟是因為付不起老人的住院押金。本應該是一個可以和平解決的交通事故,卻因為“一文錢難倒了英雄漢”,讓一個用責任心的大學生淪為了犯罪者。
這其中除了大學生本身的貧困、醫療費用高等原因外,是否還應該反思對於這樣有坦誠之心但是又無能為力的人,社會是否應該有相應的社會救助和社會公益對此進行救援和幫助?
很多的交通事故逃逸,除了逃避責任,還有的則是因為支付不起高昂的醫療和賠償等費用,因此原由讓很多肇事者不得不冒險逃避責任,更讓很多本可以挽留的生命逝去。陳某沒逃逸,送老人回家、看醫生雖都是本應的責任,但是也應該是一種值得鼓勵的事情。對於這種沒有造成重大傷害,不構成犯罪的事件,若有一些不一樣的處理方式和救助辦法,陳某也不至於落得挾持醫生,更多肇事者也將會有更多的後路可退。
假如社會有一種救助機構和公益機構可以對於這類想盡責任,但是又一時無能為力的人給予幫助,幫助他和家屬協商、協助他支付醫療費用,首先不讓他因為貧困而為難。而救助機構和公益機構可以與受救助人簽訂協議,讓其在今後的日子裡,以現金或者是社工等多種方式來償還、回報機構的救助。
這樣的方式不僅能解決類似陳某這樣人群的難處,還能讓其在一段的時間裡都可以一直提醒自己注意交通安全。同時,救助機構、公益機構和救助人之間還可以形成一種相互支持的良性循環。當救助人有困難時,機構給予幫助,之後救助人以金錢、勞動等多種方式回報機構。
面對社會相互之間的冷漠,社會需要更多的好漢樹立榜樣。別人一個個好漢因為現實的原因退卻,更被讓他們被“一文錢”難倒。對好漢的救助雖然還沒有基礎,沒有實踐,但是怎能因此而放棄一個可以挽救好漢的機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