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說法
惡劣風氣擾亂學界 查處卻無法可依
山東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研三學生小徐認為,畢業論文是碩士生三年研究成果的最大化彰顯,找別人代寫,首先是從根本上否定了自己的學術能力和這三年來付出的努力。其次,找別人代寫論文也是對學術的玩弄。
山東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毛映紅教授告訴記者,目前並沒有具體哪條法律條款規定幫別人代筆是違法的。代寫論文這種情況涉及到《著作權法》裡的署名權,署名權是人身權中的一項,它指的是作者表明自己的身份,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而作品的著作權是可以無償或有償轉讓的。無論是著作權法還是知識產權法,都沒有明確禁止論文買賣,有關部門也無法依據法律法規查處提供代寫論文服務的行為。
“這是一種學術不端的行為,屬於道德上的違規。”雖然沒有法律法規明確禁止論文買賣,但是高校裡應該都有規定明文禁止代寫,毛映紅介紹,在山東大學法學院的論文寫作注意事項裡,明確指出不得抄襲或代寫。“如果被發現,對這種情況的懲處,至少是延期畢業。”
對此,山東師範大學教務處處長安利國認為,代寫論文和學生自己寫的論文本來就有區別,導師應該能區分出來。為了避免出現論文代寫這種破壞學術氛圍的行為,除了充分利用檢索程序等嚴查論文重複率,學校還要求教師們加強對學生的指導,同時加大懲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