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在派出所,他嚇得酒又醒了大半。“我沒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吧?”他問。
“沒有沒有,做好事呢,給大家發錢。”我們開玩笑。
他一聽急了,趕緊站起身,摸了下褲袋。“糟糕,錢全沒了。”
我們把收回的錢交到他手裡,他數了數,激動地說:“還好還好,只少了400元。太感謝了,這可是我兩個月刷油漆賺的血汗錢。”
原來,醉漢姓王,是鬆門鎮石板殿人。5號那天,老板給他開5000元工資,把他高興壞了。
他約上幾個朋友去KTV唱歌,席間喝了些啤酒。散夥後,他還不盡興,又去旁邊一家大排擋點了兩個小菜和一斤白酒。
酒菜下肚,迷迷糊糊的他覺得自己當上了老板,該給工人們發錢了,於是就出現了街邊發錢的那一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