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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西安的哥網上談論罷運被警方拘留10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22 15:33:12


 
  警方答辯:處罰適當

  “你說我違反了哪條法律?”提及此事,趙師傅反問記者。處罰決定書顯示,行政拘留的執行期限是“8月31日到9月10日”。趙師傅說,回來以後,他對照法規,覺得“對我處罰是錯誤的”。

  為此,他聯繫律師決定起訴碑林區公安局。“原告發牢騷說要罷工純屬言論自由範疇,原告的言論不會,也沒有引發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的後果,根本不違反任何法律。”趙師傅在10月27日寫給法院的行政起訴狀中稱。在他看來,自己在QQ群裡的發言只是簡單地討論了罷運的事情,況且並未有實質性的罷運行動。

  記者昨日就趙師傅起訴一事向碑林區人民法院求證。立案庭一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案件太多沒有太留意。趙師傅的代理律師段萬金稱,10月30日碑林區法院已受理了趙的訴訟請求,並發布了來自法院的接收訴狀收據,稱“該案正式進入司法程序”。段萬金還透露,11月20日,他還收到了法院送達的警方行政答辯狀。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區分局認為,原告發布信息要提供資金幫助出租車罷工停運,“對人民群眾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構成了危害”,“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程序合法、處罰適當、適用法律正確”。

  記者昨日就此多次致電答辯狀中的委托代理人、碑林公安分局法制科藺強,被告知藺“在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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