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吉宜還表示,“手稿將來追回後,我們最終是要捐獻給社會的,比如相關文學研究單位。我們不希望它埋藏在私人手中不見天日。”
“該手稿內容是周作人於1920年左右在北大的一個演講會上的近萬字發言稿,由周作人親手抄寫、魯迅為周作人修改後的版本。也就是說,這是一份涉及周氏兩兄弟的手稿,可看出周氏兩兄弟不同的語言風格。”
法學專家:收回物權很困難
川大民商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王建平,在接受華西都市報記者採訪時,認真分析了該案件的情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拍賣公司確實有義務為拍賣委托人保密。而且,當拍賣公司向周作人家屬要求提供其對手稿所有權證明時,確實也是合理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物主對物權的擁有,確實是需要證明,而不是根據常識。而現在,由於時代、歷史等客觀原因,讓周家後人很難提供這種證明,這就讓問題變得複雜、棘手。”
不過,王建平也強調,“以上所說的只是該手稿物權的角度。如果從該手稿的內容的著作權入手,就相對簡單得多。不管誰擁有這個手稿,周家後人擁有該手稿內容的著作權,這是非常清晰的。周作人合法繼承人有權利要求周作人的手稿內容著作權不受侵害。也就說,周家後人,當初在該手稿被拍賣的時候,就有權利採取合法手段,叫停該場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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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鐘書書信停拍
今年5月份,北京一家拍賣公司對外宣布,他們將舉辦一場“《也是集》——錢鐘書書信手稿專場拍賣會”引發錢鐘書夫人楊絳先生的強烈反對。隨後,法學專家、拍賣協會陸續介入,該事件持續發酵,最後在輿論的強烈壓力下,該拍賣公司暫停該拍賣。
談到當下拍賣名人翰墨,糾紛頻發,王建平教授認為,“涉及名人翰墨拍賣,主要不在物權,而在翰墨上包含的內容,多涉及其精神創作、隱私情感。當下公眾的知識產權意識有了很大提高。其實,此前類似拍賣也有,但是公眾知識產權意識不強,拍了也就拍了,沒人去較真而已。” |